公司无力偿还债务,个人要还吗
公司无力偿还债务,个人要还吗?
通常,公司作为独立法人,用全部财产承担债务,股东按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担责,个人无需为公司偿债。
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足额出资后,公司债务与个人财产无关。
特殊情形下,个人要担责。
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、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,要承担连带责任。
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无法证明财产独立,需对公司债务担责。
个人为公司债务担保,要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。
案情回顾:
小甘和小简是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,已足额出资。公司经营不善欠下大量债务,债权人要求小甘和小简用个人财产偿还。小甘认为公司是独立法人,自己无需承担。而债权人指出小甘曾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,转移公司财产逃避债务。另外,小宁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,债权人要求其偿债,小宁称公司财产独立,但无法证明。还有小丽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,债权人也要求小丽承担责任。
案情分析:
1、一般情况下,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足额出资后,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,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,所以小简无需为公司债务承担个人责任。
2、小甘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,逃避债务,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,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3、小宁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,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,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4、小丽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,应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。